深圳加快排污许可证核发,助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202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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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优化举措,助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为给企业创造优质营商环境,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一系列排污许可核发优化举措:一是科学合理分工。按照合法、便利、高效的原则,明确核发分工和管理职责,进一步充实排污许可管理力量;二是优化审核内容。核发部门仅对许可事项进行审核,其他信息由排污单位自行填报,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核发部门不再对其审核;三是优化印发内容。核发部门仅需向排污单位发放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排污许可证正本,载明许可事项的副本,其他信息不印发;四是积极推行无纸化;五是优化变更业务流程。排污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其他与许可事项无关的变更免予审核,排污单位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自行变更;六是规范排污许可证管理。
 

 
       二、加快核发,高质量完成年度核发任务
       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和生态环境部2019年排污许可工作部署,9月30日前,深圳市需基本完成汽车、电池、水处理、锅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畜禽养殖、乳制品制造、家具制造、人造板制造等其他行业排污许可证发证率不少于40%,11月30日前基本完成排污许可证年度核发任务。
       排污许可改革是国家最近几年推出的一项重大管理制度,是经过顶层优化设计的环境管理制度。通过核发排污许可证把污染物排放控制责任落到具体企业头上,把国家宏观政策的要求真正落到微观管理对象,打通整个管理循环体系,调动起守法企业的污染防治主动性和积极性。做好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基础,也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抓手。